- 「高速鐵路左營車站轉運專用區興建營運移轉案」於2019年6月3日第2次公告,歡迎踴躍參與
本案係依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」及其子法之規定辦理。公共建設項目為交通建設,包含轉運站(含與左營台鐵車站間之立體連通設施)、轉運站附屬設施及停車場。並得在符合都市計畫及相關規定辦理興建及營運業務等附屬事業。民間參與方式為民間機構投資新建並為營運;營運期間屆滿後,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。
本案基地面積規模約1.33公頃,建蔽率50%,容積率240%,轉運站興建樓地板面積不得低於1,727.25平方公尺、商業設施使用之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18,000平方公尺。開發經營年期50年,經評估為營運績效良好者,得申請繼續定約1次,以20年為限。本案採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,依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」計收土地租金,
並另收經營權利金。
鐵道局竭誠歡迎國內外企業以單一公司或企業聯盟方式申請參與,有關本案詳細開發經營、申請投資等相關規範,請參考本案招商文件(自即日起可逕至財政部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https://ppp.mof.gov.tw或交通部鐵道局網站http://www.rb.gov.tw下載)。有意願參與申請之投資人應於民國2019年8月22日下午5時止寄達「新北市政府郵局第43號信箱」(以寄達之郵戳為憑),逾期恕不受理。以親送或其他方式送達主辦機關者恕不受理。